2017年2月25日星期六

女得多工作52天 才追平男性年薪

評析:以平均薪資來看男女平權問題實在不準,這牽扯到性別與職業別的差異性。應該要用同行業別來比較才會比較準一點。

而且,就算同行業別也不見得準,因為在很多行業都有性別影響升遷的潛規則:一樣工作表現卻優先晉升男性,以致薪資出現差異。看似同工同酬,實際上卻是嚴重的性別歧視!!

女得多工作52天 才追平男性年薪
蘋果日報 2017年02月25日  

行政院主計總處昨公佈去年受僱員工薪資為4萬8790元,其中女性4萬4168元,男性為5萬2824元,都較前年增加。勞動部指,經換算,今年「同酬日」為2月21日,也就是女性要從去年元旦工作到今年2月21日,比男性多工作約52天,才能賺到和男性一樣多薪水,但已較前年少2天,差距續縮小。

兩性差距持續縮小

勞動部指,換算後男性平均時薪約為308元,女性約為265元,兩性薪資差距為14%,女性較男性需多工作52天,才能達到整年總薪資相同。

主計總處說,兩性薪資差異縮小趨勢持續,但男女仍受職業、工作年資、教育程度等影響,導致薪資水準有所差異。勞動部指,我國兩性平均薪資差距相較美、日、韓等國為小,去年我國差距14%,低於日本的32.8%、韓國31.8%及美國18.1%,未來仍需各界共同為縮小兩性薪資差距而努力。

25歲上班族張小姐說,未感覺到薪水有比男生低,「可能長一輩才有這種問題吧,到我們這代應沒這麼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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