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7日星期日

英脫歐談判 邁入第2階段

評析:根據《歐盟條約》第50條,如果英國在期限內未能與歐盟如期完成協商,到期後英國將不再適用所有歐盟條約與法規,屆時英國對歐盟而言就等於路人甲了...

英脫歐談判 邁入第2階段
2017年12月16日 04:09 工商時報 蕭麗君/綜合外電報導

歐盟領袖週五在峰會上同意,英國在第1階段的脫歐談判已有突破性進展,歐盟與英國將進入下階段的談判。媒體網站《商業內幕》(Business Insider)報導,針對脫歐後雙方的貿易關係談判將延後3個月到明年3月才會進行,因為歐盟領袖希望英國能在這段時間釐清脫歐後的目標。

不過在之前,過渡階段協商會先在明年1月進行。

這也意味貿易談判若延後3個月才啟動,這將讓歐盟預定和英國達成脫歐最終協議,並送往歐盟議會批准的時間僅剩下短短8個月。

荷蘭總理呂特(Mark Rutte)聲稱,梅伊(Theresa May)必須盡快擬定計畫,讓歐盟明瞭英國在脫歐後需要與歐盟建立何種關係,「現在是英國下定決心的時候了!」

梅伊週四在布魯塞爾向出席峰會的領袖表示,她同意過渡期的談判應該優先,藉此為英國與歐盟27國企業帶來更大確定性。她的承諾受到在場領袖的鼓掌歡迎。

梅伊暫把脫歐計畫在英國國會遭遇重大打擊的挫敗擱置一旁。受到她的保守黨國會同仁臨時倒戈,導致國會通過在脫歐協議上擁有最終表決權。

這對梅伊是一大政治羞辱,凸顯目前保守黨內在脫歐議題上出現嚴重分裂,使得梅伊在代表英國進行脫歐談判的權力受到了侵蝕。

盧森堡總理貝特爾(Xavier Bettel)認為,若梅伊決議的脫歐內容必須交由國會表決,這將讓英國政府未來更難做事。1名不願透露姓名的歐盟官員也透露,與軟弱無能的領袖談判,並不符合布魯塞爾最佳利益。

(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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