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5日星期五

英相重挫 國會掌握脫歐決定權

評析:保守黨想太多,法案通過反而是大助梅依一臂之力梅伊又有藉口可以晚一點脫歐了,暗爽在心裡...

英相重挫 國會掌握脫歐決定權
2017-12-15 00:34聯合報 編譯張佑生/綜合報導

前一晚輸掉國會表決,威信受創的英國首相梅伊,十四日前往布魯塞爾出席歐盟峰會,希望能順利展開英國脫離歐盟第二階段的貿易談判。

梅伊的脫歐大計十三日遭受重挫,歷經七小時辯論,保守黨十一名議員倒戈,國會下議院以三百零九票贊成、三百零五票反對,通過由保守黨提出的修正案,明訂英國政府與歐盟談判達成的最終脫歐協議在簽訂前需經英國國會表決通過。

英國前檢察總長、保守黨議員葛偉富針對英國「退出歐盟法案」提出修正案,要求英國與歐盟達成最終協議前,英國國會將可就協議舉行「有意義的投票」,而非原先的包裹表決。這是梅伊成為首相後首次重大立法失敗。

輿論認為,這意味著英國國會取代政府實際擁有了對脫歐談判的決定權,政府在脫歐談判中被綁手綁腳。國會可以逐條表決政府與歐盟談妥的條件,脫歐協議重談的風險大增。

包括保守黨副主席哈蒙德在內的十一名保守黨議員投票支持修正案,其中八人曾任內閣部長。哈蒙德表示,修正案涉及原則問題,國家和選民利益優於政黨。國會散會後,哈蒙德即被解除副主席職務。

英國脫歐大臣戴維斯為贏得支持,在表決前的最後一刻讓步,寫信承諾議員可以在談判結束後,就最終脫歐協議表決,內容包括撤回協議及協議的條款。但議員擔心這次放棄投票後,政府將有權跳過國會改變法律,所以不為所動。

坐看保守黨內鬥的工黨黨魁柯賓,形容表決結果是「梅伊政府威信的羞辱性損失」。

按照英國國會程序,這項修正案還需經上議院投票批准才能最終成為法律。「退出歐盟法案」旨在將現有歐盟法律轉換為英國國內法,為英國脫歐後的法律承接做準備。

今年九月,英國議會下院曾原則通過這一議案。但按國會立法程序,議案現在進入逐條細讀及委員會審查階段,其內容可透過修正案進行修改。易言之,梅伊仍可尋求翻案。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