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3日星期三

民眾買車險竟被要求不能轉保 金管會下三道命令

評析:奇怪了車險屬定期險,期限到不繳費就自動失效,也不需辦任何後續手續就可自動終止,產險公司要如何限制消費者轉保?

而且車險沒規定不可重複保險,原產險公司不要繳費,再另找其他家投保,原公司能拿我怎樣!?

版主多年來換過3、4家產險公司,近兩、三年甚至自己上網線上投保,不經過任何人,從來也沒任何問題。

除非產險公司間有默契或勾結,否則這種事應該不可能發生才是。有可能是業務人員呼攏一下,消費者就信以為真...

民眾買車險竟被要求不能轉保 金管會下三道命令
2019-04-02 20:07經濟日報 記者邱金蘭╱即時報導

很多人買新車順便會跟車商保代通路買車子保險,最近金管會接到民眾反映,第二年想換另一家保險公司,竟然說要經過原業務員同意,金管會表示,不得限制民眾轉保的自由,並要求業者採取三措施,維護消費者權益。

金管會日前發函給產險公會、保險代理人公會,要求轉知所有保險業者,為維護消費者的權益,不得限制要保人或被保險人締約或轉保的自由。

金管會官員表示,最近保險局接獲民眾反映,買新車時,第一年透過車商保險代理通路(車商保代)業務員投保的汽車保險,在隔年或第三年,想轉保其他家保險公司,或跟原公司不同服務人員投保時,竟被告知,要經過原車商保代通路業務員同意後才能轉保,非常不合理。

金管會特別為此發函要求業者,第一,為避免產險公司配合車商保代通路的要求,在民眾投保或轉保時,限制民眾自由選擇保險公司,產險公司不得因車商保代利用職務或業務上的便利,或其他不正當手段,強迫、引誘或限制要保人或被保險人締約或轉保的自由。

第二,產險公司也不得提供車商保代,額外報酬或其他利益。

第三,請保險代理人公會,轉知所屬會員公司(車商保代),不得有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則第49條第5款「利用職務或業務上的便利,強迫、利誘或限制要保人、被保險人締約的自由」等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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