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30日星期四

彰銀不肖理專挪用資金10年 金管會證實涉6300萬、4名客戶受害

評析:去年以來類似事件突然多了起來,什麼道理?而且犯案10年才被發現,實在扯到爆,銀行內控是做假的嗎?

彰銀不肖理專挪用資金10年 金管會證實涉6300萬、4名客戶受害
2020-01-30 18:49聯合報 記者戴瑞瑤/台北即時報導

彰銀今爆發不肖理專挪用客戶資金,金管會今證實,該理專涉案時間長達10年,涉案金額高達6300萬元。這已是今年金管會公佈的第3起理專監守自盜案。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莊琇媛表示,事發是在彰銀的北台中分行,有客戶發現該理專把印章拿走,且有保證獲利且收到不認識的人的匯款,於是向彰銀客訴,彰銀發現不對勁立即通報金管會,金管會立刻發函要求彰銀稽核單位全面清查,整起事件才爆發。

莊琇媛指出,彰銀經過清查,發覺該理專疑似與客戶有異常資金往來,涉案時間長達10年,約從2009年底至2019年6月,影響客戶數共4戶,涉案金額約6300萬元,其中跟客戶異常借貸有1600萬元、異常資金往來有590萬元、未經指示涉案金額約4000萬元。

何謂未經指示涉案金額?莊琇媛說明,主要是該理專沒有按照客戶指示辦理交易,本來客戶要求理專要定存,但被該理專並未幫受害客戶存定存,卻從其他地方挪用。

這已是今年第三起銀行理專挪用存款案,今年春節前,金管會已開罰永豐銀、玉山銀,同樣因不肖理專挪用客戶資金,永豐銀行一名不肖理專挪用客戶高達7000萬元,玉山銀的理專則挪用兩位高齡長者資金達3000萬元,各遭金管會重罰1200萬元,此案預估也會開罰1200萬元。莊琇媛表示,目前已請彰銀陳述意見,將依照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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