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00887爭議裁罰出爐 罰永豐投信60萬、一年不能募新基金
2025/02/26 經濟日報 記者蔡靜紋/台北即時報導
永豐投信旗下永豐中國科技50大ETF(00887)去年10月出現大幅溢價、投資人違約交割等爭議,當時金管會即約談永豐投信,如今裁罰出爐。金管會26日決定祭出五大裁罰,包括罰鍰60萬元,以及記警告後,一年內不得募國外新基金、半年不得申請擔任境外基金總代理人與兼營期貨信託、三個月內不得申請投資外國事業或設立分支機構、影響承作政府資金全委代操。
中國大陸去年為救市放出政策利多,引投資人瘋狂追價,00887出現異常大幅溢價,10月7日溢價高達224%,9日爆出投資人違約交割,11日溢價仍達166%,引起金管會關注。
金管會表示,永豐投信有四大違規,一是辦理ETF業務,未針對「折溢價管理」及「申購買回作業」設計及建立可有效執行之內部控制制度。二是辦理ETF的申購買回作業,未確實依證券投資信託契約、公開說明書、投信投顧公會及永豐投信作業規範辦理,造成申購作業延遲而導致受理申購未完成。三是辦理ETF基金的投資管理、資訊揭露作業,在申購數量未確認前即買進成分證券,致有超額取得部位,並將取得部位之評價損失與費用認列入次日基金淨值計算,影響基金淨資產價值及受益人權益。第四,ETF基金經理人兼辦ETF申購買回作業,辦理其登錄「基金管理」以外業務之情事。
據此,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103條第1款規定,對永豐投信核處警告,並依同法第113條第2款處罰鍰60萬元。
永豐投信受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103條第1款規定警告處分,限制四項業務:
一、最近1年不得申請(報)募集投資於國外有價證券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案件,但其違法情事已具體改善並經認可者,不在此限。
二、最近半年不得申請擔任境外基金總代理人、兼營期貨信託事業。
三、最近3個月內不得向金管會申請投資外國事業或設立分支機構、在大陸地區參股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等。
四、其他事項:例如申請政府基金之全權委託投資業務將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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