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析:七家銀行才一共罰四千五百萬,這種金額也好意思拿出來講!?對這些財大氣粗的業者而言,根本不痛不癢的,誰理金管會?當然問題就一犯再犯!
看看美國主管機關對金融業者的罰款,動輒都是數千萬,甚至數億美元,主管往往也要連坐處分。重罰都不保證有效了,輕罰根本就是變相鼓勵業者違法!
再爆理專弊案 金管會:落實「十誡」
2019-08-24 00:45聯合報 記者沈婉玉/台北報導
金管會七月底才剛針對理專舞弊一口氣對七家銀行開出共四千五百萬元的罰單,沒想到永豐銀又爆出理專盜用客戶上千萬的舞弊案。金管會主委顧立雄昨天表示,金管會重視自律規範機制的建立及落實,才能將弊案減到最低。
金管會今年通過俗稱「理專十誡」的「銀行理財專員挪用客戶款項防範措施」自律規範,並於六月十四日核備,上路後給國銀六個月時間緩衝調整,預計各銀行從明第一季開始上路,進行內部自我查核、修改內規,後年第一季進行稽查,第二季呈報結果給金管會,也會列為金檢項目。
顧立雄強調,金管會重視的是銀行法遵部門是否能落實「理專十誡」,若能建立機制、落實執行,就能將這類案件發生率降到最低,希望後續每家銀行都能落實此規範。
目前看來永豐案的發生已有一段時間,是在自律規範上路之前,銀行還來不及依據理專十誡進行檢視。將依照先前做法,比照七月底七個案子的標準來做裁罰。若在理專十誡上路後又發生弊案,不僅罰鍰提高,金管會也將直接對總行督導主管、經理人究責。
對於立委要求,若發生銀行私吞客戶存款等相關案件,銀行與金管會應在廿四小時內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上發佈重大訊息,以強化銀行內部的金融紀律。顧立雄回應,必須要符合重大訊息揭露的標準,若無則沒有揭露與否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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