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析:花旗去年在中國就因為違反房貸規定,及發放信用卡的業務不夠謹慎,被中國罰1000萬人民幣。若發生在美國,罰金更少說幾千萬美金起跳!!
結果在台灣,卻只罰不痛不癢的幾百萬台幣!!難怪台灣早成了金融犯罪的天堂!!!!!!!!!!!!!!!😡😡😡😡😡😡😡😡😡
又何止金融業,台灣向來是外資的禁臠,政府從上到下一遇到外資就自動矮一大截!!!😡😡😡😡😡😡😡😡😡
花旗爆超收卡款3100萬、挪用客戶款項 金管會開罰850萬
上報快訊/趙翊妏2018年2月2日 上午10:07
花旗銀行爆出因帳務系統設定錯誤,溢收信用卡用戶3100萬元,大部分超收時間自2017年6月開始,少部分自2012年10月開始,金管會1日對花旗銀行開罰250萬元;此外,花旗銀行前行員疑似挪用客戶款項,亦遭金管會開罰600萬元。
花旗銀行爆發信用卡帳務系統問題,超收30萬信用卡戶卡款,共多收了3100萬元,平均每人超收100多元,這也是國內首次發生信用卡帳務系統出錯,導致對客戶超收卡款。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王立群指出,花旗銀行之前信用卡系統異常時,未能審慎建立系統上線測試、查核或覆核機制,發生信用卡計費與計息錯誤,而花旗的審查機制未盡確實、流於形式,導致信用卡利息與相關費用計算進行獨立查核,皆為發現此案之缺失。
王立群表示,此案為花旗主動向主管機關呈報,已於第一時間採取必要措施,確保客戶權益,辦理完成9成5的退款,並將於今年第一季全數退款,客戶權益不受影響,也不影響客戶在聯徵的信用狀況。
此外,花旗信義分行前行員疑涉私下保管客戶空白單據,自製不實對帳單給客戶,推薦客戶投資非屬花旗提供的金融商品,同時發生私下與客戶為資金往來等情事。
該行員所涉情事自2010年4月,匯款金額折合新台幣達2000萬元,王立群說,這顯示花旗內控制度未妥適建立、未確實執行,開罰600萬元。
花旗銀行表示,關於前行員一案屬個案,為查明案情以確保客戶及銀行權益,已採取適當法律途徑,目前此案進入司法偵查程序中,不便對外說明案件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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