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羅唯仁7月底就退休了,當時就已經知道帶走了許多機密文件,為何不立即提告?
其次,說羅唯仁自稱要去學術界,但10月就已經知道羅唯仁去了英特爾,已經確定違反競業條款,為何還是不提告?
其三,事件被爆出已經一個多禮拜,為何遲至現在才提告,台積電在顧忌什麼?
其四,最開始爆料此事件的,勢必是台積電內部知道內情的人向媒體爆料的!這個人是誰?爆料的理由為何?只是單純看不慣?還是有內部鬥爭的問題?
其五,台積電還是沒說羅唯仁到底帶走了什麼機密?高檢署都已主動介入調查,顯見已經不是一般的商業機密,而是到國安等級了!
其六,是單純羅唯仁自己的帶槍投靠?還是背後有人指使?台積電內部有沒有人協助?
其七,美國政府到底有沒有涉入?
諸多的謎團,還有待台積電出面說清楚講明白...
台積電正式提告羅唯仁 公司完整聲明來了
2025/11/25 經濟日報 記者尹慧中/台北即時報導台積電(2330)宣布,已於25日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提出對前資深副總經理羅唯仁的訴訟。本件訴訟係依據台積公司與羅唯仁間聘僱合約書、羅唯仁任職期間簽署承諾競業禁止同意書及營業秘密法等規定為請求。
台積電正式提告羅唯仁 公司完整聲明來了
2025/11/25 經濟日報 記者尹慧中/台北即時報導台積電(2330)宣布,已於25日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提出對前資深副總經理羅唯仁的訴訟。本件訴訟係依據台積公司與羅唯仁間聘僱合約書、羅唯仁任職期間簽署承諾競業禁止同意書及營業秘密法等規定為請求。
羅唯仁自民國 93 年 7 月起任職於台積公司並擔任副總經理,於 103 年 2 月升遷為資深副總經理,並於 114 年 7 月 27 日正式自台積公司退休。
於 113 年 3 月間,台積公司將羅唯仁調任於「企業策略發展部」資深副總,該部門性質為供董事長暨總裁諮詢的幕僚單位,職責上無須再監督或管理研發部門事務,然在轉任「企業策略發展部」後,羅唯仁仍要求研發部門(註:此指職級在資深副總以下之同仁,並無監督、隸屬關係)召開會議並提供資料以了解正在研發中以及未來規劃之先進製程技術。
羅唯仁任職期間即簽有保密條款及離職後的競業禁止條款承諾離職後不為競爭之同意書。台積公司方淑華法務長在 114 年 7 月 22 日進行離職面談時,特地提供提醒信函供其詳細閱讀,並在法務長說明離職後之競業禁止義務及詢問其離職後去向時,羅唯仁回應將至學術機構任職,並未說明將前往英特爾公司任職。離職後羅唯仁旋即前往英特爾公司擔任執行副總裁(Executive Vice President,簡稱 EVP),而羅唯仁高度可能使用或洩漏、告知、交付或移轉台積公司營業秘密及機密資訊予英特爾公司,因此台積公司有採取法律行動(包含違約賠償)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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