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析:看來不是個公正的商品,怎這麼多人有興趣??而且還以法人居多!!投資人自己沒先搞清楚,除非賣方刻意隱瞞遊戲規則,否則賠了怪誰!?
TRF押對…賺一倍 押錯…賠二倍
【經濟日報╱劉于甄】
2014.05.13 03:58 am
「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Target Redemption Forward;TRF)為一種衍生性金融商品,中央銀行將其分類為匯率選擇權類的商品。
TRF因為有槓桿倍數懲罰,可能侵蝕到本金,也因為這種商品的風險甚高,監理機關特別重視銀行銷售前對客戶是否做好認識客戶(KYC)的程序。
先前人民幣匯率走勢呈現單邊升值,人民幣TRF在香港相當風行,近兩年台灣金融業的TMU(商品行銷部門)也大力推廣,因此,當出現虧損時是否有落實KYC程序,成為金管會懲處業者的主要標準之一。
銀行人士透露,市場上TRF的承作幣別,人民幣約占50%,美元30%,日圓20%。
當人民幣匯率走勢反轉時,原本的獲利轉為損失,不願選擇平倉的客戶,通常每兩周或每月要增補保證金,金額愈滾愈大,終於引發客訴糾紛與政府的重視。
TRF的交易方法,簡言之,就是由銀行與客戶「對賭」匯率未來走勢,契約上載明本金金額,並設定一個執行價(K)與上方保護價(EKI),當匯價觸及K價時,客戶有執行的「權利」,客戶獲利;但如果觸及EKI,客戶則有執行的「義務」,客戶必須賠償。
國內投資人買進時點大多落在2014年初,以中小企業主為主,當時人民幣匯價約6.05,而TRF契約的保護價集中在6.2~6.25人民幣。日前人民幣對美元跌破6.25,投資人全面慘賠。
客戶如果押對匯率方向,獲利就是「本金X匯差」;若押錯方向,投資人虧損就是「本金X匯差X槓桿倍數」,目前台灣槓桿倍數一般訂為兩倍,因此,這是一種獲利一倍、虧損加倍的投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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