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27 中時新聞網 戴志揚
「護國神山」台積電薪資到底有多好?外界屢屢形容年收入數百萬,但根據職等及工作內容,實際狀況為何讓外界相當好奇。苗栗地方法院日前裁定一起台積電女技術員的債務清償計畫,意外讓技術員薪資完整曝光。根據台積電函覆法院資料,一名出入公司年資約一年的技術員,12個月下來平均月收入5萬6781元,約高於勞動部規定的基本工資2倍。
這名女技術員因負債過多,向法院聲請債務更生清償,法院原裁定以她在台積電工作前3個足月的平均月薪3萬5000元來履行6年、72期的債務清償計畫。
但是債權人裕融公司主張,她任職台積電公司,薪資福利均在水準之上,不可能每月僅領取月薪35,000元,其收入應以全年薪資(含獎金)計算,而非以35,000元乘以12個月計算,因此依法聲明異議,請求廢棄原裁定。
經法院台積電公司提供女技術員各月薪資明細及獎金計算方式,台積電函覆函,該位技術員於111年3月28日到職,其111年3月至7月薪資分別為2,715元、24,862元、38,371元、41,362元、36,750元;另有年終獎金相當於2個月薪資,每季業績獎金及員工分紅等項。
根據台積電提供資料,該為技術員於111年8月至112年3月之薪資(均含本薪、輪班津貼、全勤獎金、績效獎金、工作環境津貼、加班費),分別為37,551元、37,311元(另含現金獎金)、70,517元(另含輪班服務獎金、運動會獎金)、50,018元、49,685元、93,416元(另含年終獎金)、64,061元(另含輪班服務獎金、春節紅包)、53,227元(另含輪班服務獎金),並於111年8月31日、同年11月30日、112年2月24日各領取業績獎金1,110元、40,870元、42,260元。因此法院加總後除以12個月,於111年4月至112年3月之平均收入應為56,781元。
因此法院認定,女技術員於更生方案履行期間,可得期待之收入除每月薪資外,尚有年終獎金、每季業績獎金及員工分紅等項,因此原裁定已有低估收入之情事。難認定她已盡其最大誠意盡力清償債務。
法官認為,異議人指摘原裁定不當,求予廢棄,為有理由,應廢棄原裁定,發回司法事務官另為更適當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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