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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14日星期四

房地合一稅拍板 短期炒房從重課稅45%

評析:最後終於還是向投資客靠攏了!!唉...

怎講清楚自用超過6年要如何課稅??免稅嗎??

房地合一稅拍板 短期炒房從重課稅45%
2015-05-13 15:49:30 聯合晚報 記者蔡佩芳/台北報導 



房地合一不同意見比較資料來源:行政院、立法院 製表:程平


分享行政院上午敲定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方案,對短期炒房從重課稅,稅率最高45%;自用住宅免稅門檻由交易金額為標的,改以獲利為標的,所得額定額免稅定為新台幣400萬元。行政院政委杜紫軍表示,此一版本的課稅精神是「短期從重、中期合理、長期有優惠」。

民眾最關心自己房子會不會受影響?政院採納財部建議的日出條款,課稅對象為2016年元旦後取得、或2014年1月2日後取得,且持有未滿2年出售者。簡言之,2016年後購屋者才是課稅對象,現在持有房子不受新制影響。

杜紫軍今再度邀集財政部、內政部等相關部會,拍定爭議多時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方案。主要變更在課稅稅率上修,財政部原呈報方案採4級,未滿1年出售者課35%、1年以上未滿2年課30%;2年以上未滿10年課17%、10年以上課12%。新版上修為未滿1年出售者課45%、1年以上未滿2年課35%;2年以上未滿10年課20%、10年以上課15%。

為了避免外資湧入炒樓,非境內居住者與總機構在境外的營利事業,未滿1年出售者購屋稅率也同樣調高至45%,希望導正外資來台投資的資金配置。

自用住宅優惠改以獲利金額為免稅門檻。此一數字是以平均交易額2000萬元、一年獲利3%進行複利計算,民眾獲利在兩成之內不用繳稅。

其他維持財部版本,包括:課稅稅基採房地收入扣除成本、費用、依土地稅法計算之土地漲價總數額;課稅方式採方離課稅;盈虧互抵,虧損得後抵等規定。

對有人主張為了公平正義,應往前回溯課稅,未被採納。杜紫軍解釋,民眾購屋多為自用,不能為了抓出炒房者,傷及無辜。

財部推估,此案上路後首年稅收約40億元,將逐年增加,推估10年可達百億。政院設目標,本會期內完成草案版本,送立院審議。

新制上路前買入可豁免

【記者程平/台北報導】行政院版房地合一稅可望在明天的行政院院會中討論並送公聽會後再決定。依財政部規畫,新稅制上路前買入的房屋,未來在交易時都不適用;不過對自用優惠部分仍有歧異,要以「自用持有年限」還是「交易總價」當門檻,一切仍待最後拍板。

房地合一稅都還沒正式定案,針對財政部日前草擬的版本,有立委主張,非自用的稅率還要再調高,一年內交易稅率增為40%,二年以上持有調高為20%,甚至定出半年內交易的更高門檻,立委透露,財政部傾向定出一個較鬆的版本,先求立院能夠通過,建立房地合一稅的機制,但也不反對立院審議時提高稅率。

財政部也主張抓大放小,因此只要能在今年完成三讀,將以民國105年1月1日後買的房屋當起算基準,也就是不管房屋所有人過去持有幾棟房屋,在新制上路後出售,仍適用舊制。

在自用住宅優惠部分,據了解,財政部初步參考國民黨立委曾巨威的建議,將自住免稅的門檻修正為「持有設籍六年內且沒有出租」,六年內交易者,在利得扣除100萬元免稅額後,超出的部分採分離課稅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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