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析:『斯必洛說,肥咖條款主旨是防範美國人把大筆錢送到海外逃稅』,大錯特錯!!
肥咖條款是因為美國近年財政快速惡化,不得不想辦法找財源!但美國政府不敢對國內民眾及企業家睡,只好找海外美國人充數!!
3個月1335人棄美籍 創新高
2015-09-03 04:19:06 世界日報 編譯宋凌蘭/綜合1日電
在全國激烈辯論「錨嬰」和對所有在美出生者賦予「出生公民權」的憲法修正案之際,卻有創紀錄的美國人和永久居民因新稅法放棄國籍和綠卡。
費城詢問報報導,今年前三個月,放棄國籍者達1335人,創下新高。天普大學商學院教授霍利斯(Duncan Hollis)指出,多數放棄國籍者是已遷居海外的美國人,不少人覺得美國稅制給他們帶來不公平的負擔,但不知道是否有人因政治理由,例如不滿美國外交政策,而放棄國籍。
在一個3億2000萬人口的國家,每年幾千人棄國出走不算嚴重。但是天普大學法學教授斯必洛(Peter Spiro)指出,這時有那麼多人放棄國籍,幾乎完全是因為稅務和肥咖條款(FATCA)。
該法的主要條款2014年7月生效。美國是根據國籍而非居留地來課稅的唯一國家,也就是說,美國人須申報世界各地的資產,不論他們居住何地或在哪裡賺錢。其他國家的公民如果住在國外,或在國外賺錢,並不需申報。
斯必洛說,肥咖條款主旨是防範美國人把大筆錢送到海外逃稅,但是在國外工作、並不富裕的美國人卻連帶受影響。肥咖條款並不改變一個人欠多少稅,但是麻煩的申報規定,卻讓會計和法律事務所大賺一筆。
想放棄國籍的美國人,不能在美國辦手續,必須到海外的美國大使館和領事館提交「喪失國籍」文件,而且官員要確定申請者知道他們在做什麼,因為一旦放棄國籍,無法撤銷。
最近一個加拿大網站報導,最多美國人申請放棄國籍的國家是加拿大、英國和瑞士,駐多倫多的美國領事館申請積壓嚴重,要等十個月。不過斯必洛說,放棄美國籍者可能已有另一個強勢國籍,例如加拿大、歐洲或澳洲,讓他們可前往世界各地而不需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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