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析:大學教授哪裡會受惠了??誰來教教我??
一切都還沒定案,大家就熱烈討論起來,唉...就算真能實施,那也是幾年後的事,現在想這幹嘛...
調整薪扣額誰受惠?會計師:藝人和教授等
2017-02-09 12:38:25 經濟日報 記者楊美玲╱即時報導
財政部擬調整現行薪資扣除額定額扣除方式,未來受薪階級民眾申報所得稅時,占收入最大宗「薪資所得」,一人僅能減除12.8萬元,未來若須付出「必要費用」,且超過12.8萬元,依租稅公平原則,將可比照「執行業務所得」減除後申報。KPMG安侯建業表示,釋憲修法後,必須靠自行投資一些成本費用者才受惠,包括藝人、教授、公司高階主管等。
KPMG安侯建業專業組織策略長張芷表示,概念上釋憲修法後可能受惠者,應該是必須靠自行投資一些成本費用方能擔任該職務而獲取薪資所得者,如受雇藝人必須花費之治裝費,教授必須準備教材等之買書等相關成本,公司高階主管被要求考證照等相關費用,但困難的是如何驗證其相關費用與其職務有直接關連,這才是未來財政部及稽徵機關於規範及查核上可能面臨的挑戰。
張芷說,薪資所得減除定額的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規定之精神,應顧慮一般薪資所得者,因並未記帳,且要主張與薪資所得直接相關的成本費用有其困難,可能會導致更多爭議案件,反增加徵納雙方無謂的稽徵成本,故採用較簡便的申報方式,較為經濟實質,以避免有差別待遇之嫌,並違反量能課稅的客觀淨值原則。
張芷表示,薪資所得與執行業務所得的所得屬性,仍有其差異,一般而言,薪資所得多為雇用員工,領取的薪資所得,與執行業務者為自力營生,必須承擔最後盈利結果有所不同,比如說薪資所得者無須負擔公司租金、設備折舊及辦公用品等相關費用,而執行業務者,如一般診所之醫生,必須負擔醫護人員之薪資、診所租金、醫療設備折舊等相關費用,故要全部比照適用列舉扣除,不見得符合租稅公平。她說,雖應以收入減除成本及必要費用後的所得,作為稅基,但有哪些成本費用得予減除才能符合課稅原則,財政部必須審慎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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